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函〔2023〕31号)、《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指南(2024)》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和2024年“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和要求
《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附件1)、《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指南(2024)》、《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4 年)》(附件2)以及《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双师型”教师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钟校字〔2023〕57号)。
二、认定范围
认定范围主要为校内的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和从行业企业正式聘任的校外兼职教师。公共课教师、校内具有教师资格并实际承担专业课教学任务的其他人员,符合相应条件可参照实施。
此次认定包含以下两类人员:
1.2023年申报人员;
2.2024年新增申报或重新认定的人员。
三、认定时间
(一)教师自主申报。“双师型”教师认定由教师个人申报,申报人须在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师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提出认定申请,按系统要求上传相应的支撑材料。细节要求见职业教育教师管理-教师帮助手册(申报人看)(附件3)。
根据省厅规定“认定机构统一认定工作结束后,当年不得改变认定方式及认定结果。未通过认定的教师下一年度按照本人自主遴选的认定层次、方式,对照相应条件重新认定”。请教师对照要求,慎重选择认定方式和申报等级。
学院初审推荐(10月11日前完成)
各学院作为“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初审推荐部门,成立评议推荐工作小组,根据《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开展“双师型”教师认定的初审推荐工作。评议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对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业绩成果、违法犯罪记录、师德失范行为、学术不端行为、意识形态问题、提交平台的佐证材料与填写内容是否对应等方面进行初审核实,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议推荐。评议推荐要做好工作记录,简要说明评议过程及结果,评议推荐工作小组各成员均需签字。评议推荐结果在部门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在平台中填写审核意见。
10月11日,各学院将《“双师型”教师评议推荐情况说明》(附件4)报人事处。
(三)资格复审(10月17日前完成)
对申报人选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1.高级“双师型”教师的申请认定,有以下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同步公示:在满足省级标准1-4条基本条件和教学业绩、教育研究、实践能力、专业成果(高职中级及以上)各方面至少一条具体条件的情况下,省级标准明确要求申请人应“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精湛的操作技能,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形成可供借鉴推广的教学经验或模式,教学特色鲜明,教学业绩突出”(定性条件)。
2.省级标准中,有“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设备改造、技术革新等发挥重大作用,取得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等类似定性描述,申报人员提供此材料的,相关佐证材料同步公示。
(四)专家评议委员会评议(10月21日前完成)
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确定学校“双师型”教师人选。
(五)公示
“双师型”教师审议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平台审核
将初审通过人员情况在平台进行审核,同时提交当年度工作方案、工作细则、评委会名单以及审核结果等材料。
附件:
1.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标准(试行)
2.《江苏省职业教育“双师型”教师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和相关职业证书目录(2024 年)》
3.职业教育教师管理-教师帮助手册(申报人看)
4.“双师型”教师评议推荐情况说明
组织人事处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