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双师素质教师认定暂行办法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促进教师综合素质的提升,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队伍,根据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教高﹝2008﹞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苏教高﹝2008﹞1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认定范Χ
专任教师(包括校内专职教师和兼课教师)。
二、基本条件
1.热爱民办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文化素质、身心素质,熟悉职业教育教学理论;
2.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三、认定条件
双师素质教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及职业资格证书(含持有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及具有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者),并在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院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2.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本专业实践
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过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益良好;
4.近三年参加或指导学生参加专业技能比赛,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
5.企业引进人员,具有两年以上的专业实践工作经历。
四、认定程序
1.学院ÿ年组织一次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认定有效期5年。
2.认定具体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如高校教师资格证书、本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技能比赛获奖证书、企业实践工作经历材料、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和验收报告、为企业开展科研、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应用技术研究成果材料;
(2)系(院)推荐。根据个人申报的材料,对照条件进行民主评议,确认相关支撑材料后签署意见并报人力资源处;
(3)人力资源处汇总并审核全院当年度申请人材料,提交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小组评审;
(4)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工作小组召开评审会,审核并初定双师素质教师名单;
(5)全院范Χ内公示;
(6)公示无异议后,人力资源处上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并颁发双师素质教师证书。
五、培养与管理
各系(院)应根据本部门师资队伍发展规划,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和管理:
1.组织教师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执业资格、职业资格、考评员资格等各类培训考试;
2.充分发挥现有资源,加强双师素质教师培养,通过科研、技术开发与服务等方式带动一批教师参与实践科研、科研开发工作,提高教师实践能力;
3.选送部分教师到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进行短期或中期专业培训,在寒暑假有计划地选送专业骨干教师到教育部指定的全国高职高专教育师资培训基地学习和参加教育厅组织的双师素质培训;
4.根据教师实际能力,选送教师到一线单λ进行顶岗实践锻炼;
5.在职称评审、青蓝工程、境外研修、进修培训等方面,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双师素质教师;
6.须具备双师素质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培养人选。
六、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
附件: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认定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