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教职工2016年年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学院2016年12月31日前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考核对象中,因病请假超过半年以上(含半年)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人员不参加考核;因休产假超过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人员年终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新进我院工作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只写评语,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名单不列入附件1;因学院公派外出学习、社会实践等超过半年以上(含半年)的人员,由学习、社会实践所在单位提供其考核情况,作为学院考核依据,确定等次。
二、考核的内容
(一)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教职工的考核应根据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基本要求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考核时要做到“五个结合”,即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工作数量考核与工作质量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二)各单位结合各类人员岗位特点,确定各类人员考核重点:
1.教师:师德师风、教书育人、完成工作量(教学标时数及科研情况)和其他工作量情况、教学效果及科研成果质量等。
2.教辅人员:服务于教学科研的态度、业务技术水平、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与成效等。
3.辅导员:廉洁自律、公平公正、责任心、认可度、业务水平、所带班级班风学风、获奖情况等工作实绩。
4.党政管理人员:廉洁自律、业务技术水平、执行力、工作能力、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协作精神、工作实绩等。
考核时还应注意被考核人参与公益活动情况,如服从本单位管理,参加集体活动等方面情况。由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学院制定的相关文件对各类人员进行把关和监督。
三、考核等次及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二级学院在评优时,主要向教学、科研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在保证完成学院教学科研任务的基础上,突出数量向质量的转变,重点向提升学院水平的核心指标倾斜。各单位可结合实际,补充制订本单位和各系列教职工年度考核具体细则。
(一)优秀等次标准:
1.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政策法规,模范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安心本职工作,廉洁奉公。
2.爱岗敬业,积极主动承担学院交办的各项任务,工作量饱满,一年中累计事假不超过3天。
3.高质量地完成本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取得公认的突出成绩。专任教师在本年度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教学效果好。有稳定良好的群众基础和团队协作精神。
(二)优秀等次应当兼顾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
(三)凡在考核期内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1.凡属于廉洁自律、师德师风、保密和安全稳定等一票否决事项相关责任人。
2.学院认定的严重工作责任事故或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
3.因个人原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按时完成教学、管理等工作任务、给学院造成严重后果者。
4.工作中严重失职,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者。
四、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各二级学院、部门根据学院要求及时对本单位教职工进行动员,具体落实。
(一)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应依据岗位职责和要求作出书面总结,填写《钟山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见附件2),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汇报。二级学院教职工须在系(部)等所在单位进行述职,并由所在单位形成推荐意见。
(二)民主测评:在个人总结和所在范围述职、推荐的基础上,须在一定范围内(二级学院教职工须在本院教职工范围内)进行民主评议和无记名投票,形成群众测评意见。
(三)考核小组在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的基础上结合平时的工作等情况,确定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报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一)二级学院负责本单位全体人员的考核。
(二)各二级学院学工副院长参加所在二级学院和学工处(部)组织的双重述职和评议,等次确定由学工处(部)在听取所在二级学院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学工副院长考核小组商定。
(三)辅导员参加所在二级学院和学工处(部)组织的双重述职和评议,等次确定由学工处(部)在听取所在二级学院意见的基础上按辅导员考核的有关规定实施。
(四)各二级学院教学秘书参加所在二级学院和教务处组织的双重述职和评议,等次确定由教务处在听取所在二级学院意见的基础上,由学院教学秘书考核小组商定。
(五)机关工作人员以组为单位进行考核(分组见附件3)。同时由人力资源处组织二级学院对学院机关各部门进行考核测评,其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参考(见附件4)。
(六)各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的领导须参加本单位(考核组)述职,并进行述职测评打分(测评表自行准备)。
(七)经学院审定,各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的领导代表本单位在全院中层(含助理)以上干部会上进行述职,由参会人员对述职人员工作情况和本单位的工作实绩等进行测评,具体述职大会测评办法和述职人员名单另行通知。为促进更好地交流工作,述职人员应在会议召开的前3天将述职内容形成简要文字材料,并送交党委宣传部进行网上公示。
六、时间要求
2016年度考核工作定于2016年12月20日至2016年12月30日进行。各单位在12月30日前完成考核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人力资源处,由人力资源处初核后统一送分管院领导审核;2017年1月6日召开二级学院、部门正职或主持工作的领导述职大会(述职人员另行通知);1月11日前召开院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并上网公示。
各单位工作总结不得少于3000字,于1月6日前将工作总结电子版发至院长办公室吴良勤副主任处。
七、几点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年度考核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严格坚持标准。各二级学院、各组评出优秀等次名额应控制在20%规定的指标内;基本合格以下档次人员控制在本单位人数的5%左右;如果年终考核没有基本合格及以下人员,应由所在单位书面向学院汇报情况。学院优秀等次总人数视情况可适度调整。
(二)各单位正职或主持工作的领导最终测评总分,由所在单位(考核组)测评、学院大会测评及学院领导综合意见得出(各占30%、30%、40%)
(三)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由所在单位提交优秀事迹典型材料(1000字以内)。
(四)对于被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应附详细说明材料。
八、考核结果的处理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连续两年为基本合格等次者,学院将根据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二)考核结果作为计发年终奖的重要依据。
九、考核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学院年终考核工作。学院考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处,负责统一协调指导年终考核工作。各二级学院、各考核组成立基层单位考核工作小组(见附件3),负责各二级学院、各考核组年终考核工作。
钟山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