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江苏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做好2021年度江苏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数量
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按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进行推荐。近5年已获省委教育工委、市厅级及以上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不再重复推荐;无符合条件的可不申报。
二、推荐对象条件及重点
(一)基本条件
推荐对象应是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表彰对象的不同类型,还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优秀共产党员: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无私奉献,成绩显著、事迹突出,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模范履行党员义务,在学校有较大影响,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须为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带头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热爱熟悉党务工作,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途径,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须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且现仍从事党务工作。
3.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履行职能职责,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凝聚带领党员和师生员工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改革发展、维护和谐稳定、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依法依规办事,真抓实干,勤政廉政,团结协作,作风优良,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和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近3年内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未发生重大负面社会影响事件。
(二)推荐重点
向教学科研管理一线党员倾斜,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向基层一线党组织倾斜。
三、推荐方法和程序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方听取和征求党员、群众意见,按照推荐条件,认真筛选,择优推荐。学校将对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经党委研究,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申报材料。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对象审批表(见附件1),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个人推荐对象近期2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无边框,JPG格式,分辨率为1024像素×768像素)。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3月17日下午15:00前将申报电子版材料报党委组织部。
特此通知。
附件:
1. 江苏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江苏省高校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江苏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审批表
2. 填表说明
党委组织部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