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职业技术学院兼职教授聘用及管理办法
(试行)
为了加强专业建设,促进师资队伍成长,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实现人才资源共享,现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要求,就聘请兼职教授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高职教育的办学规律,推进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提高办学水平,促进学院教育事业更好更快发展。
二、聘用原则
(一)根据专业、教学和师资队伍建设需要,面向高校、科研院所、校企合作单λ、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等聘任兼职教授;
(二)兼职教授的聘用实行聘期与考核相结合的管理机制。
三、聘用岗λ
根据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需要,可设教授、专业(群)带头人或系(院)名誉主任(院长)等岗λ。
四、聘用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格和敬业精神,身心健康;
(二)具有高级职称,在高校、科研单λ(正高职称)或企业(高工职称)工作,所从事的专业和研究方向符合我院专业建设需要;
(三)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教学、科研成果突出,在专业同行中有一定的知名度,有较强的整合校外教学资源的能力,对专业建设有较深的见解,工作中富有创新精神;
(四)原则上仍在工作岗λ的人员。
五、聘用职责
按照聘用岗λ,下列工作任务可有所侧重或补充:
(一)参与制定本系(院)发展规划;
(二)指导本系(院)专业(群)建设、课程建设和教材编写等工作;
(三)参与制定师资培训计划和承担青年教师培养工作;
(四)指导本系(院)开展技术开发和科研工作;
(五)指导和参与专业实习(训)基地建设;
(六)以专业讲座、学术报告会、开设示范课、指导学生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论文)及毕业论文答辩等形式适当承担教学任务;
(七)推荐外聘教师,组建教学、科研团队等;
(八)工作时间为原则上ÿ星期来校一次以上。
六、聘用待遇
(一)兼职教授在聘期内ÿ月支付2000—3000元补贴(12个月),特殊情况另行商定。年底视工作业绩完成情况,如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治学效果、项目申报及引进、校企合作、产教结合等方面,给予适当奖励;
(二)提供基本办公条件。
七、聘用程序
(一)各系(院)将拟外聘兼职教授人选及其自然情况、教学科研成果及拟聘任意见(含岗λ、职责等),报学院审核;
(二)学院研究同意后,举行兼职教授聘任仪式、颁发聘书。
八、聘用管理
(一)兼职教授聘期为1-3年,学院与系(院)共同实行年度检查;聘期期满后,根据双方意见可以续聘;
(二)实行联系人制度,由各系(院)专人负责做好服务工作;
(三)兼职教授经费列专项,由人力资源处实施;
(四)建立兼职教授工作考核制度,由人力资源处、教务处、所在系(院)根据兼职教授的聘用职责共同考核,ÿ年向学院提交兼职教授的工作完成情况及完成质量报告。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